DFB-II型絕熱型浸水保溫服|EC/CCS證書救生服|御寒衣|保溫救生衣
本系列浸水保溫服(保溫救生服)符合:1974年SOLAS公約1996年修正案和國際救生設備規則及海安會決議MSC.81(70) 救生設備試驗的要求。
浸水保溫服用途和使用范圍
浸水保溫服符合SOLAS公約、IMO規范的要求,具有水密、浮力和自然保溫功能,配有哨笛和救生衣燈,不需加穿救生衣。它將衣褲連成一起,保護除臉以外的整個身體,適用于各航行船舶、石油平臺和其它海洋作業工程。該產品經中國船級社型式認可和檢驗
型 號DBF-I DBF-II DBF-II 證書形式CCS證書 CCS證書 EC證書 材 質 尼龍防水布+PVC泡沫片 氯丁發泡橡膠雙面復合鎂加布 穿著時間<2min
存放溫度-30℃-+65℃
規格尺寸L型:適合于身高1.75m以上者。
S型:適合于身高不足1.75m者。 進水性能穿著者在水中漂浮1小時,衣服內的進水量小于200g。 保溫特性穿著者在0-2℃的靜水流中浸泡6小時,體溫降低不超過2℃ 浮力性能穿著者能在5秒內翻至面部向上的位置,口鼻部露出水面120mm,在水中浸泡24小時,其浮力損失小于5℃。 SOLAS公約2004年修正案關于強配救生服的有關規定 SOLAS公約2004年修正案將于2006年7月1日生效 SOLAS公約2004年修正案第32 條個人救生設備:
修改了第32.3 條,要求貨船上為每個船員配備一件保溫救生服。該條款對現有船具有追朔性。另外,對于除散貨船以外,且永久航行于溫暖水域的其他貨船,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予 以免除。2006 年7 月1 日以前建造的現有船,應于2006 年7 月1 日及以后的第一次SE 檢驗前,為船上每人配備一套保溫救生服
保溫器具Li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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